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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O 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

ICAO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标准。

概念定义

ICAO 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由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国际统一运行标准,明确了中大型遥控驾驶航空器跨国商业运行的统一规则。

规则破局:ICAO RPAS标准修订打开低空国际运行新空间

2024年3月18日,国际民航组织(ICAO)第231届理事会第5次会议传来一个对全球低空经济影响深远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对15个ICAO附件的多批次修订,其中核心成果之一,就是敲定了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国际运行的统一规则框架。这场看似普通的理事会表决,实则为困扰行业多年的中大型无人机跨国飞行痛点给出了全球解决方案,也标志着低空经济从分散的区域应用走向全球化互联互通的关键一步。

很多人会将RPAS直接等同于消费级无人机,其实这是典型的认知偏差。根据ICAO RPAS专家组的定义,RPAS指的是由远程飞行员操控的航空器系统,既包括我们熟悉的小型消费级航拍无人机,也涵盖了大型物流运输无人机、巡检无人机、甚至未来的远程客运无人机——而这次ICAO修订的核心,恰恰聚焦于此前规则空白的跨国仪表飞行规则(IFR)运行,也就是大型RPAS进入民用空域、跨国家执行商业任务的标准。在此之前,全球没有统一的RPAS运行规则,任何一架中大型无人机要完成跨国飞行,都需要双边临时谈判,流程动辄数月,严重制约了跨区域物流、海事巡检等商用场景的落地。

ICAO对RPAS规则体系的搭建其实已经推进了近十年,而这次的修订不是凭空推出新规则,而是把此前已经逐步成型的框架落地到了现行民航体系的各个环节。按照ICAO官方披露的信息,RPAS的全球规则牵头制定机构是ICAO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专家组(RPASP),这个专家组的核心任务就是制定RPAS相关的标准与建议措施(SARPs)、程序和指导材料,目标就是推动RPAS安全、有序、高效地融入全球民用航空系统。早在本次修订之前,ICAO就已经发布了《RPAS国际仪表飞行运行概念(CONOPS)》,明确了跨国运行中各个主体的责任划分:从远程飞行员的资质要求,到不同国家空管部门的信息交互,再到突发失联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流程,都给出了指导性框架,而本次附件修订就是把这些概念层面的共识,升级为具备约束力的国际民航标准。

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围绕“协作环境下的飞行和流量信息”展开,这句话背后是无数行业玩家曾经吃过的苦头。举个最常见的场景:中国一家大型物流无人机企业要执行从深圳到曼谷的跨边境生鲜运输任务,在本次规则落地之前,中国空管部门无法直接把这架RPAS的飞行计划同步给泰国空管,泰国方面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来审核这架飞机的适航性和飞行员资质,最终往往只能改成陆运或者海运,时效性优势完全无法发挥。而按照新的规则,未来只要是符合ICAO RPAS标准的运营人,按照统一格式提交飞行计划,缔约国会自动获得对应的飞行流量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审核,大幅压缩了跨国运行的审批成本。

这个规则变化对产业的刺激已经在显现。总部位于深圳的跨城市物流无人机企业丰翼科技,此前已经开通了中国国内多个偏远地区的物流航线,但拓展东南亚市场时,就卡在了跨国运行的规则层面:不同国家对RPAS的准入要求完全不同,有的国家完全禁止中大型RPAS进入管制空域,有的国家要求必须雇佣本土远程飞行员,大幅推高了运营成本。而ICAO本次统一规则落地后,只要取得一国符合ICAO标准的运营资质,就可以在缔约国内获得互认,相当于给企业打开了全球化运营的大门。另一个例子是全球海洋测绘领域,此前挪威、中国的测绘无人机要执行南海、印度洋的跨国海洋测绘任务,每次都需要提前和周边多个国家进行临时协调,很多时候任务窗口期错过就只能取消,新规则推行之后,统一的飞行信息共享机制可以让提前协调的周期从几个月缩短到几天。

当然,我们也不能高估这次修订的即时效应,规则落地到产业爆发还需要解决不少落地层面的问题。本次修订只是统一了国际运行的底层标准,各个主权国家还要把ICAO的SARPs转化为国内法,这个过程快慢不一。欧盟早在2021年就推出了统一的无人机分类监管体系,和ICAO的RPAS标准对接程度较高,预计很快就能完成国内规则的调整;而很多低空经济刚起步的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建立完整的无人机监管体系,对接ICAO规则还需要时间。另外,本次规则修订主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针对很多具体场景的细化规则还需要后续完善——比如城市低空高密度跨国飞行的流量管理,比如特殊用途RPAS(比如消防、应急救援)的豁免规则,都还需要RPASP专家组继续推进细化。

从全球低空经济发展的维度看,ICAO本次RPAS规则修订的标志性意义,其实远大于即时的产业拉动。在此之前,民航业的全球统一规则基本都是围绕有人驾驶航空器建立的,无人机一直被视为“闯入空域的不速之客”,只能在隔离空域、低空空域分散运行,而这次修订正式把RPAS纳入了全球主流民航管理体系,等于承认了RPAS和传统有人机具备同等的空域使用权利,这为未来十年大型商用无人机的全球化发展铺平了道路。根据行业机构预测,到2030年,全球跨边境商用RPAS市场规模将突破300亿美元,其中物流、巡检、测绘三个领域的复合增长率超过25%,统一的国际规则是这个市场能够成型的基础前提。

对中国来说,这次规则修订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无人机制造国和应用市场,2023年中国出口无人机总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大型商用RPAS占比超过40%,此前很多企业的出海都是卖设备,很难开展本土运营业务,核心就是卡在国际规则不统一的问题上。ICAO新规则落地之后,中国民航业可以依托已经成型的低空管理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国内规则和ICAO RPAS标准的对接,帮助中国无人机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商用RPAS市场占据先发优势。2024年年初,中国已经启动了珠三角跨城低空物流试点,验证了中大型RPAS在高密度空域的运行能力,接下来依托ICAO的统一规则,完全可以把试点经验复制到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打造全球化的RPAS运营网络。

ICAO这次的RPAS规则修订告诉我们,低空经济的发展从来不是只靠技术突破,规则体系的适配和创新才是产业放量的核心开关。当全球有了统一的RPAS运行规则,原本锁在各个国家国境内的低空资源,就变成了全球互联互通的经济新空间。接下来行业要做的,就是加快规则落地,让标准从纸面变成航线,真正释放低空经济的全球潜力。

编辑人:工维安信·适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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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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